越南通过《2024年增值税法》
2025-02-07
2024年11月26日,越南国民议会通过了《增值税法》第48/2024/QH15号(以下简称“新增值税法”),该法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取代现有的《增值税法》第13/2008/QH12号及其修订案。新增值税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将家庭经营户和个体经营户增值税起征点从年营业收入1亿越南盾提高到2亿越南盾;(2)修订增值税零税率货物清单。如将从越南销售给国外组织或个人并在越南境外消费的商品等纳入清单;(3)修订适用5%的增值税低税率货物清单。如将肥料、用于生产肥料的矿石、植物保护产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动物生长促进剂等纳入清单;(4)引入增值税留抵退税条款。仅从事生产商品或提供适用5%增值税率的服务的企业,如果其未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在12个月或4个季度后超过3亿越南盾,可以申请退税;(5)扩大纳税人范围。如越南居民企业或个人向非居民企业(在越南未构成常设机构)或境外非居民个人购买服务(包括随货物提供的服务),则购买方为增值税纳税人;(6)出台电子商务领域的征税措施。自2025年起,包括境内外的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以及从事经济活动的相关组织必须承担起为平台上卖家代扣代缴税款的责任,并向卖家报告所扣缴的税额。对于不符合代扣代缴税款资格的卖家,则需要自行完成注册、申报及纳税流程。新规定不仅适用于越南国内平台,也涵盖了所有境外平台。(信息来源:国家税务局官网)